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作者:聂元友 来源:录入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0日 点击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工作方针、政策、制度、纪律。

  2、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收支由主管会计审核签字,工会主席审批。

  3、年底及时编好下年度工会经费预算,做好本年度决算。

  4、根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主席作为法人代表是工会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会计是直接责任人。

  5、工会财务必须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至少对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并向学校工会委员会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6、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经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接受民主监督,并予以公示。会员有权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质疑。

  7、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

  8、开支要有计划,否则不予报销。借款外出采购,需经主席批准,及时报帐。

  9、学校行政向工会拨缴的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实体创收的收入和会员上缴会费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于会员福利性开支。

  10、按季度做好资金平衡表。

  11、工会经费、财产和学校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12、根据特别工作需要,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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